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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建设工程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力验证结果的通报

各区县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重庆市认证认可协会:

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充分发挥能力验证对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监督和质量提升作用,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建设工程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 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了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其中建设工程领域涉及建筑玻璃光学性能可见光透射比、建筑玻璃光学性能遮阳系数、水泥密度、水泥比表面积4个参数。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渝市监办发〔2023153号)要求,累计考核建设工程领域检验检测机构400家次,合格368家次,不合格32家次。考核结果详见附件1和附件 2

(一)建筑玻璃光学性能项目。

参加建筑玻璃光学性能中可见光透射比、遮阳系数项目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共52家。参加建筑玻璃光学性能中可见光透射比项目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52家,其中51家合格,1 家不合格。参加建筑玻璃光学性能中遮阳系数项目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47家,其中46家合格,1家不合格。

(二)水泥项目。

        参加水泥中密度、比表面积项目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共168家。其中参加水泥密度项目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141家,其中130家合格,11家不合格。参加水泥中比表面积项目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160家,其中141家合格,19家不合格。

二、能力验证结果处理与使用

(一)能力验证结果为合格的。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2年内(2025年底前)接受资质认定评审时,相关项目可免于现场考核。

(二)能力验证结果为不合格的。本次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或分场所),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相关参数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做好整改和技术验证,并于202421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整改和验证材料。整改材料经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技术审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恢复出具含相关参数的检验报告。整改期间或者整改后技术能力仍不能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将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能力验证结果存在异议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在收到能力验证结果通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诉。

(三)无故未参加能力验证的。对于无故未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相关纠正措施并公示机构名单,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中加大对其抽查概率。

(四)能力验证结果的运用。一是本次能力验证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列入2024年监督检查重点对象库。二是两年内(2025年底前)接受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时,加严审查。三是市市场监管局随机抽取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打击虚假整改行为。四是以此为线索,严厉打击检验检测机构未持续保持资质认定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擅自出具报告和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

本通报中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范围限定为相关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参数。

        联系人:吴凯;联系电话:67576220


附件:12023年建设工程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参数合格)

22023年建设工程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参数不合格)

3.无故不参加 2023 年建设工程领域检验检测能力验证机构名单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 11 30



渝市监办发[2023]190号关于2023年度建设工程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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